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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在线网页版:北京非机动车管理出新规!必须佩戴头盔驾驶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

时间: 2026-01-11 19:44:28 |   作者: 开云在线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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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公安交管局消息,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5月1日实施。

  1月7日,两部门对该《条例》进行解读:新规聚焦非机动车全链条安全管理,推出号牌满十年可申请延用、电瓶车驾乘人员须规范戴头盔、后座乘员年龄上限放宽至16周岁等多项调整,同时明确禁止平衡车上路、电池入室充电等要求,加强完善注册登记、通行等管理规则。

  《条例》要求完善非机动车注册登记规定,明确电瓶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须经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

  按照新国标要求,参考生产厂商建议的使用的时间,增设电瓶车行驶证、号牌十年有效期,期满能申请延用。

  为进一步方便市民,公安交管部门正研究制定配套登记办法,将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推行带牌销售、网上办理等多种方式,提升注册登记的便民服务水平。

  针对近年来路面出现的无方向车把的斜躺式、超长超宽的两轮载货式、四轮式等异形车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允许上路的非机动车种类,包括依法登记上牌的电瓶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禁止滑板车、平衡车等器械、装置、工具上道路行驶。这一规定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消除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机动车及非道路使用的器械、装置、工具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条例》系统整合了散见于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法规中的非机动车主要通行规定,方便市民知晓与遵守。具体包括:驾驶非机动车不得闯红灯、越线、逆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其他封闭机动车专用道;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手持拨打接听电话;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不得醉酒驾驶;通过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时下车推行等。公安交管部门强调,这些规定在现行法律和法规中均已执行,新《条例》实施前非机动车驾驶人也应当严格遵守。

  安全头盔对保护电瓶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大大降低头部严重损伤风险具有关键作用。新《条例》将“佩戴头盔”由倡导性条款上升为法定义务,明确规定驾驶及乘坐电瓶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且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并设定了警告或罚款的法律责任。

  前期修法过程中,部分人大代表、市民反映12岁至16岁未成年人既不能骑电瓶车也不能乘坐电瓶车,出行存在不便。考虑电瓶车安全性能提升以及便利未成年人出行等实际的需求,新修订的《条例》将电瓶车后座允许搭乘的未成年人年龄上限从12周岁调整至16周岁,更好满足市民接送学生等日常出行需求。

  《条例》明确将充电换电设施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中,明确对电瓶车充电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单位提出落实安全责任的要求。

  《条例》明确禁止携带电瓶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此外,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新建、改建、扩建非机动车停车和充电设施并向社会公众开放。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